邀請買家
1. 廣邀買家:組委會通過展會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支持單位,通過業內協會、學會、商會,通過專
業媒體、專業網站、大眾媒體廣告宣傳,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短信、郵寄、派送等多種方式,邀請機械制造、汽車、電子、電力、電氣、水利、環保、交通、通訊、航天、航空、冶金、石油、化工、船舶等行業的制造商、經銷商、貿易商的企業老總、技術總監、產品研發工程師、產品部經理、工程師、質量控制工程師、采購經理及項目的招標方、采購商到會參觀、洽談、訂貨。
2. 特殊邀請:組委會與各地工業園區和經濟開發區合作,組織參觀團前來參觀、洽談、交易,并幫助展商尋找采購商及合作伙伴。
3. 巡回宣傳:選擇國內較具規模和影響的同類專業展會,直接面對專業客商進行宣傳推廣,組織專業觀眾。
■ 展覽會開幕前寄【展覽快訊】給專業用戶和業內人士,對展品進行直郵推介,增進參展商與貿易商的展前了解;
■ 精心編印《展覽會會刊》傳遞至各地相關機構,擴大和提升參展商的知名度;
展覽會的配套活動
組織國內商品和訂貨活動;組織國內外技術交流與技術座談;設置信息中心,為參展商和觀眾提供信息咨詢服務;組織參展商和用戶單位對話;組織對展品的評述及展前、展期、展后的宣傳報導。
組織技術交流、新產品發布會的單位按每場每小時3000元交納租金,主辦單位提供場地、燈具、桌椅等配套設施及用品。
參展手續
1. 參展單位請詳細填寫參展報名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傳真或寄往組展單位。
2. 參展商從報名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所需參展費用匯至組展單位指定帳號,參展單位匯出參展費用后,將銀行匯單傳真至組展單位,以便核查。
3. 組展單位按參展商的款到先后秩序安排展位。會務接待、展品運輸及住宿安排等將在《入會通知書》內另行通知。
4. 組展單位收到參展款項后,先開具收據,參展商憑收據在展會期間換取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