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煙臺海關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至10月,全市出口水泥226.5萬噸,價值8340萬美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8.4%和13.4%,增幅分別比去年同期下降68.2個百分點和46.7個百分點,增長速度明顯放緩。
前10個月的全市水泥出口中,一般貿易為主要出口方式,出口191.7萬噸,增長19.2%,占煙臺市水泥出口總量84.6%。加工貿易出口21.3萬噸,同比下降55.6%。
2005年,受國內水泥產能急速擴張及國內外市場巨大價差影響,我國水泥出口呈現猛增勢頭,當年煙臺市出口水泥167.4萬噸,比上年增長74%,全國出口水泥2216萬噸,同比增長2.1倍。由于水泥屬于高耗能、高污染產業,不宜大規模出口,因此近兩年我國在加強水泥產業發展規劃、控制行業發展規模、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的同時,對水泥出口也加大了宏觀調控力度。
從2006年9月15日起,我國將水泥出口退稅率由13%下調至11%。出口退稅是水泥出口企業的主要利潤來源之一,出口退稅率的下調提高了出口成本,減小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從而抑制了企業出口的積極性。由于此次政策調整給出口企業留出了一定的緩沖時間,即對于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簽訂出口合同并于2006年12月14日前報關出口的企業,可選擇繼續按調整之前的出口退稅率辦理退稅,所以政策效果并未立即顯現。2006年煙臺市水泥出口仍保持較高的增長速度,全年出口水泥264.4萬噸,增長58%。
隨著緩沖期的結束,從2007年初開始,政策效果逐步顯現。2007年上半年,煙臺市出口水泥114.5萬噸,同比增長19.6%,增幅同比下降77.4個百分點。從2007年7月1日起,我國進一步加大對水泥出口的調控力度,取消了水泥的出口退稅。受此影響,7-10月煙臺市出口水泥同比下降5.1%。
水泥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有助于改善我國水泥行業盲目擴張、產業集中度較低、產業結構不合理等不利局面。對于出口企業而言,特別是一些以出口為主的水泥企業,短期內的沖擊較大。從長期來看,企業一方面可以通過提高出口價格將政策調整的影響逐漸轉移給國外的下游用戶,另一方面可以嘗試直接到國外投資建廠,多樣化的經營方式將更有利于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