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黨中央"十一五"規劃的發布,各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節能減排和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規,以獎代罰成為趨勢。
不得不說,中央的決策是正確的,導向是準確的,以獎代罰也是符合時代要求的。但是沒有公平、公開、公正的監督機制的政策和法規與一紙空文有何區別?哪些企業該獎、哪些人該獎、該獎多少等如何執行?該得獎的企業得不到,不該得獎的企業拿不完,這樣的情況又有誰來制止?國家把納稅人的錢拿出來是想解決實際問題的,可是如果監督機制不到位、錢進了個人的腰包,再好得政策又有何用?
治理污染,刻不容緩,節能減排,功在萬代。如此正確的導向難道真的要“胎死”一紙空文“腹中"?
罰不行,獎之;獎不行,又將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