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6日介紹,“限塑令”實施一年多來,全社會環保意識、節約意識明顯增強,出現了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塑料袋的可喜現象,大中城市的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袋用量銳減。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該政策被國內外媒體稱為中國的“限塑令”。《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從去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要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發展改革委的統計表明,“限塑令”出臺后,得到了國內外的高度評價和廣大消費者的認可,取得了明顯成效。與“限塑令”實施前相比,全國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減少了三分之二,減少塑料消耗約27萬噸,加上其他商品零售場所可減少塑料消耗40萬噸-50萬噸,每年可節約石油240萬噸-30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60萬噸-960萬噸。
據發展改革委介紹,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場館以及奧運酒店使用的7種規格的505萬個塑料袋,都是新研發的全生物降解環保塑料袋。奧運會結束后已經全部在大興區環保降解,經過堆肥處理后,一個月時間全部降解回歸自然,不會遺留白色污染。
“限塑令”頒布實施后,有關部門和各地積極貫徹落實,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時修訂產業政策,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為淘汰類產品,禁止在全國生產、銷售和使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制定完善相關管理規定,為“限塑”創造政策環境。
海南省制定頒布了《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規定》,率先以地方性法規形式明確“限塑”要求。杭州市大力推廣紙袋、無紡布袋等替代產品,舉辦環保袋設計大賽,制作了10萬只環保袋,免費分發到學校、社區、超市和農貿市場,對“限塑”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廣大商家積極響應,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標準采購銷售塑料購物袋,并在顯著位置張貼告示,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實行有償提供。
為切實鞏固“限塑”成果,推進“限塑”工作,7月下旬,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委對全國各地的“限塑”情況進行了檢查,將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完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