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電能質量?
電能質量 (Power Quality),從嚴格意思上講,衡量電能質量的主要指標有電壓、頻率和波形。從普遍意義上講是指優質供電,包括電壓質量、電流質量、供電質量和用電質量。
電能質量問題可以定義為:導致用電設備故障或不能正常工作的電壓、電流或頻率的偏差,其內容包括頻率偏差、電壓偏差、電壓波動與閃變、三相不平衡、瞬時或暫態過電壓、波形畸變(諧波)、電壓暫降、中斷、暫升以及供電連續性等。
在現代電力系統中,電壓暫降和中斷已成為最重要的電能質量問題。
(1)電壓質量:是以實際電壓與理想電壓的偏差,反映供電企業向用戶供應的電能是否合格的概念。這個定義能包括大多數電能質量問題,但不能包括頻率造成的電能質量問題,也不包括用電設備對電網電能質量的影響和污染。
(2)電流質量:反映與電壓質量有密切關系的電流的變化,是電力用戶除對交流電源有恒定頻率、正弦波形的要求外,還要求電流波形與供電電壓同相位以保證高功率因素運行。
(3)供電質量:其技術含義是指電壓質量和供電可靠性,非技術含義是指服務質量。
(4)用電質量:包括電流質量與反映供用電雙方相互作用和影響中的用電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也包括電力用戶是否按期、如數交納電費等。
電能質量指標是電能質量各個方面的具體描述,不同的指標有不同的定義。參考國際電工委員會標準,從電磁現象及相互作用和影響角度考慮給出的引起干擾的基本現象分類如下:
(1)低頻傳導現象:諧波、間諧波、信號電壓、電壓波動、電壓暫降與短時斷電、電壓不平衡、電網頻率變化、低頻感應電壓、交流網絡中的直流;
(2)低頻輻射現象:磁場、電場;
(3)高頻傳導現象:感應連續波(CW)電壓與電流、單向瞬態、振蕩瞬態;
(4)高頻輻射現象:磁場、電場、電磁場(連續波、瞬態;
(5)靜電放電現象。
二、治理電力諧波的方法
(1)主動治理:即從諧波源本身出發,通過改進用電設備,使其不產生或少產生諧波;
(2)受端治理:即從受到諧波影響的設備或系統出發,提高它們抗諧波干擾能力;
(3)被動治理:即通過安裝電力濾波器,阻止諧波源產生的諧波注入電網,或者阻止電力系統的諧波流人負載端。
三、改善電能質量的措施
(1)調整負荷:降低負荷的敏感程度,如果遇到要求負荷電能質量特別高的電力用戶僅依靠電力企業采取的措施不能在短期內滿足要求時,電力企業必須和電力用戶共同采取必要措施,使負荷減少敏感程度及降低電能質量不良程度。
(2)改進電網:電力企業安裝抑制或消除電力擾動的必要設備。
經常見到的電能質量調節裝置功能相對單一,例如,有源濾波器 APF、動態電壓恢復器DVR等,全面實現電力用戶電能質量的設備是電能質量調節器,其組成主要是一個電容把一個并聯逆變器和串聯逆變器耦合在一起。
并聯逆變器進行非線性負載諧波電流及無功補償使用的是 PWM 電流控制技術,起到調節電容直流電壓的作用。而串聯逆變器使用的是 PWM 電壓控制技術,其主要是對輸出的電壓進行控制以達到抑制諧波、降低負荷的敏感程度。電能質量調節器由于其是有一個串聯和并聯的逆變器組成的,因此其具有兩者的結構特征,對網絡中電流和電壓的波形可同時調節,電能質量調節器的應用極大的解決了電網中電能質量問題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