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日,河南同力水泥集團與瑞典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鄭州簽訂了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減排額購買協議,標志著河南省水泥行業第一個CDM項目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河南省發改委副主任張維寧先生,河南省建設投資總公司總經理胡智勇先生,瑞典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副總裁莫莫先生,上海川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錫明先生等參加了項目簽字儀式。
清潔發展機制(CDM)是在《京都議定書》中建立的一個國際合作機制,它允許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方式,從發展中國家具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中購買碳減排額,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幫助發達國家完成減排承諾。該項目的成功開發,可為河南同力水泥集團創造了新的吸引外資渠道,可進一步提升企業競爭力。
據悉,河南同力水泥集團控股的新鄉平原同力、洛陽黃河同力、駐馬店豫龍同力、鶴壁豫鶴同力等企業余熱發電CDM項目于2007年4月27日通過了國家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審核理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專家組評審。該項目的實施,可以有效回收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低溫余熱發電,從而可以減少華中電網中相應化石燃料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全面降低能耗和企業生產成本,是國家多項法規政策鼓勵的技術,屬于《京都議定書》規定和我國《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重點領域,符合我國可持續發展戰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