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電子警察”交通違法后不到銀行繳納罰款,違法車輛仍將被“鎖定”,無法通過年審。武漢市交管局昨日出臺新年違章“電子眼”處罰新辦法。
交管局人士稱,此舉對“黃牛”用即將失效的駕照或挪用他人駕照處理“電子眼”有防范作用。
據(jù)介紹,武漢市目前對“電子眼”的處理程序是,由違法駕駛?cè)顺竹{證到大隊違法處理窗口,其違法信息被錄入電腦系統(tǒng)后,系統(tǒng)將車輛的違法行為轉(zhuǎn)到駕證上,車輛即可解鎖。但新辦法實施后,行為人持駕證到窗口后,違法車輛將和駕證一并“鎖定”,必須等到行為人到銀行繳納罰款,信息轉(zhuǎn)至交管部門對帳成功后(只需一天),駕證和車輛的“鎖定”方可解除。
交管部門同時提醒,如需在交款當日辦理車輛審驗或者轉(zhuǎn)移手續(xù)的,只要向大隊窗口出示銀行繳款憑證也可“解鎖”。
春節(jié)將至,交通運輸頻繁,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cè)税踩鲂小⒆裾埋{駛,一旦發(fā)生交通違法被“電子警察”記錄,盡快接受處理,并及時到銀行繳納罰款,以免因違法未處理駕照和車輛被“鎖定”而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