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氣候峰會,世界聚焦減排。在中國長三角,一項減排的創新舉措正進入良性軌道。這就是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在區域排污總量指標限定的條件下,將這塊“蛋糕”按需分配給排污企業,企業支付一定的使用費,之后新改擴建項目就沒有“原始指標”,而要從指標富余的企業手中以市場價購買。江蘇省規定每噸化學需氧量(COD)初始價格最高為4500元/年,在交易中心的價格目前已達8萬元。在2007年就開始試點交易制度的浙江嘉興市,最近則拍賣出了11萬元的高價。市場價格的不斷攀升,正表明在排污權交易制度下,環境資源的稀缺性以最直接的方式體現出來,人們越來越重視減排,而減排的回報也越來越高。
高污染企業前景不妙
最近,嘉興市中法金屬表面有限公司收到了一筆特殊的“貨款”,是他們拍賣排污權指標獲得的收益。該公司去年投資建設了廢水處理和中水回用系統,生產基本達到“零排放”,因此原有的每年30多噸COD排放指標用不上了,就拿到嘉興市南湖區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拍賣,沒想到爭搶的人非常多,其中最高一個標的以每噸11萬元成交,超過政府指導價3萬元,創歷史新高。
與此同時,江蘇江陰市完成了對全市500多家工業企業的排污權有償使用指標核定,并征收了排污權使用費,對接入污水管網的企業每噸COD收2600元/年,直接向環境排放的4500元/年,每噸二氧化硫(SO2)價格為2240元/年。這也是全國第一個對本地區所有工業企業停止“排放免費午餐”的縣市。
長三角經濟在不斷發展,新增一個項目,每天進入空氣的二氧化硫(SO2)和進入河流湖泊的化學需氧量(COD)就不斷增加。如果不進行總量控制,任何環保措施都是白費。截止到今年11月,嘉興已累計交易400多筆,金額達1.6億元。嘉興市南湖區排污權儲備交易中心的王斌告訴記者,目前看來,試點已取得了預期的效果,一方面企業由此認識到了環境資源的稀缺,減排變被動為主動;另一方面在招商引資的時候,一些污染企業就“望而卻步”,不是沒錢買指標,而是有錢也買不著。在江陰,排污權交易制度還特別規定對印染等高污染企業,無論環保做得多好,在購買指標時必須按照市場價1.5倍的價格購買,等于每噸COD要花12萬元。江陰市環保局副局長蔣健平說,這樣一來,基本就沒有高污染行業的項目來了,對產業結構轉型調整十分有益。
“電子閥門”當監測衛士
從試點情況看,目前長三角排污權交易的流程基本如下:首先企業向環保部門進行申報,接著環保部門按照企業的實際監測數據核定,在公眾媒體上公示無異議后發放排污許可證,證上標明該企業一年的排污總量和污水濃度標準。企業如果通過建設一些減排工程后指標用不了,就能拿出來放到儲備交易中心,不夠的企業或新上的項目就要向儲備交易中心購買。蔣健平說,因為江陰的儲備交易中心今年4月份才剛剛成立,目前交易的指標都是原先一些企業關停、遷址后留下的,所以目前是“先到先得”,等這些指標用完,以后也要采取像嘉興那樣的拍賣形式,更公開公平,更能體現環境資源的稀缺和珍貴。
嘉興南湖區至今舉行了兩場拍賣會,每場都十分“火爆”,指標不夠用的企業很多。在有限指標的條件下,企業違規超量排放如何監管?嘉興環保局負責人告訴記者,嘉興已在桐鄉等地試點“電子閥門”遠程控制,就是在企業的排污口設置一個電子流量閥門,企業要用排污權IC卡刷卡后才能打開排放,IC卡內記錄著企業購買的排污權指標總量,一旦接近超標線,電子閥門就會向企業和環保部門發出警報,提醒企業減少排放或者再購買指標。江陰也在璜土、南閘兩鎮30多家企業安裝了電子閥門。
排污權制度,是否意味著企業只要有錢就能買指標排污?蔣健平說,目前江陰的排污企業都有在線監測儀器,企業排污量有比較可靠的數據,而且環保部門在核定時會按照當年減排任務預先減去相應指標,比如江陰某企業需申購10噸COD指標,江陰全市減排任務為下降10%,落實到該企業給指標的時候就只能給9噸。而且,當企業購買額外指標時,環保部門審核同時會向同行業進行公示,到底需不需要,一看便知。
亟需統一立法建交易大市
排污權交易制度在長三角已逐漸進入“深水區”,諸多問題也同時浮出水面。江陰一家服裝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排污權交易要推廣,交易方式還需“多樣化”。今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小廠不敢接訂單,該企業反而訂單大增,生產到9月份排污指標快用完了,怎么辦?到儲備交易中心一問,只能買,一買就得買兩年,可等這幾個大單完成后,按照正常生產的排放,指標就相對浪費了。對此,江陰環保局副局長蔣健平表示,明年江陰就將試點排污權短期租賃,按月定價,租賃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滿足企業的短期需求。
無錫市最近正在全市范圍推開試點,記者從無錫市環保局了解到,無錫的推廣范圍還不能像江陰那樣把全部工業企業包括在內,而重點放在年排污COD10噸以上企業,這是江蘇省規定的太湖流域試點條件,目前市區范圍內有66家企業參加了試點。記者發現,其中既有3家不足10噸的企業主動參加,也有一兩家明年即將搬遷的企業拒絕參加。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目前的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缺乏相應法規支撐。目前我國排污權交易尚處于試點階段,從審批到交易,都沒有統一的標準,僅憑各地探索來實施。同時,排污權交易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與配套的排污總量分解計劃、排污許可等制度整體推進。尤其是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推行,直接關系到排污權交易的成敗,而期待了多年的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至今尚未出臺。目前,江蘇省政府在太湖流域頒布了《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收費管理辦法》,浙江省環保廳起草的《浙江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正在公開征求意見。專家認為,在國家相關法律框架下,長三角如果都能統一標準立法、建制、實施,今后就能形成長三角統一的排污權交易大市場,使污染企業無處“躲貓貓”,從而實現整個區域的環境建設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