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的充電站等電動汽車配套設施已經開始規劃建設。根據太原供電公司編制的《太原市電動公交車試點應用項目實施方案》,太原市在主要交通節點建設11座乘用車充換電站和1750臺充電樁,為新能源出租車、公交車和其他新能源車輛提供服務。
從省經信委了解到,國家相關部委為利用價格杠桿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已確定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
據介紹,具體政策包括: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用電,執行居民電價。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降低充電成本。同時,要按照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原則,合理制定充換電服務費。在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向用戶收取的電費、充換電服務費這兩項收費中,電費按照國家規定的電價政策執行,充換電服務費按照“有傾斜、有優惠”原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