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關于組織申報2016年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獎勵資金項目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2016]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于聯合組織實施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的通知》(工信部聯節〔2014〕168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2015〕4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現將申報2016年高風險污染物削減行動計劃獎勵資金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你們抓緊對本轄區(中央企業)清潔生產水平提升計劃中已完成的項目,按照《通知》要求委托具有乙級(含)以上相應專業咨詢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對通過評估的項目,請按照《行動計劃》申報要求,于2016年3月31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提出資金獎勵申請。
二、請2014-2015年獲得資金獎勵項目的省級工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獲得資金獎勵項目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評估,將項目改造后每年實現汞、鉛、高毒農藥、有害溶劑等高風險污染物削減量,取得的經濟效益,以及對《行動計劃》實施的下一步工作建議,與2016年資金獎勵申請一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郭庭政 010-68205359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吳孔凡 010-68552518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