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這是一個最基本要求,也是一個最主要的要求。所以用人單位會采用查看簡歷、審核學歷、筆試、面試甚至給予一段時間的試用期等方式,來觀察、考核招聘者是否真正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
二、是否具有團隊協作精神。用人單位希望應聘者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認同本單位的企業文化和價值理念,希望應聘者心胸寬廣,不狹窄自私,不斤斤計較,能和周圍的同事友好相處,大家齊心協力,一起把工作干好。
三、是否安心工作。任何一個用人單位,都很反感應聘者特別是剛畢業的大學生把單位做“跳板”,這山望著那山高、身在曹營心在漢。工作沒幾天,就成天想著要考研或“跳槽”。這樣的求職者,即使能力再強,也是不受用人單位歡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