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10月24日,國家能源局在深圳組織召開了“核電廠汽輪發(fā)電機組額定功率選定原則討論會”。會議研究討論核電廠汽輪發(fā)電機組額定功率選定原則及其邊界限制條件,并提出核電相關標準的完善方案。中機聯重大辦的有關同志參加了會議,國家能源局田瑞航處長主持了會議。
10月24日,國家能源局在深圳組織召開了“核電廠汽輪發(fā)電機組額定功率選定原則討論會”。會議研究討論核電廠汽輪發(fā)電機組額定功率選定原則及其邊界限制條件,并提出核電相關標準的完善方案。中機聯重大辦的有關同志參加了會議,國家能源局田瑞航處長主持了會議。
會上,電力設計規(guī)劃總院、中廣核工程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了“關于核電廠反應堆、汽輪機、發(fā)電機容量匹配研究”的報告。經討論,對報告內容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由中機聯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對GB5578-2007進行修改和補充。二是為滿足核電建設的迫切需要,由電力設計規(guī)劃總院牽頭、中機聯參加,盡快開展專業(yè)標準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