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來,醫藥企業的物流建設步伐開始加快,物流建設出現了空前的熱潮,有的是因為國家政策的導向,如新版GSP、基本藥物招標配送的有關規定都鼓勵醫藥企業建設大型的現代化醫藥物流中心;有的則是企業本身發展的必然選擇,原有的倉庫已經不能滿足企業需要,急需企業增加倉庫投入。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筆者感受到國內的醫藥物流建設已經亂象漸生。
急盼統一標準出臺
目前,國內已經建成大型現代醫藥物流中心的企業不少,如上海醫藥、國藥控股、九州通醫藥等,不少中小醫藥企業也投入到物流中心的建設熱潮中來。但究竟現代醫藥物流的標準是什么,企業心里也沒底。由于現階段還沒有統一的標準,企業對新版GSP的出臺尤為期盼。
2008年1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新版GSP(征求意見稿)中,首次提出了現代物流醫藥企業的概念,也明確了醫藥企業若想通過該等級的認證,必須實現的建設內容。當時該文件一公布,全國大多數醫藥企業都認為標準過高,而通過一年多的觀察,筆者也發現有不少企業已經開始按照該標準進行物流建設了。衛生部等六部委曾發文,要求基本藥物配送需向具有現代物流能力的醫藥企業傾斜,目前各省在基本藥物配送招標中也在不斷地提高“現代物流”的評分比例,企業興建現代物流中心的心情更為著急,但新版GSP正式文件至今還沒有公布,而物流建設是一項耗資巨大的工程,這就讓擬建現代物流中心的醫藥公司犯了難:究竟現代物流建設該按何種規模來建設才算合適。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不少省份開始嘗試頒布具有本省特色的現代物流暫行標準。如湖南省藥監局即于2009年12月16日召開了“湖南省現代物流暫行標準聽證會”。在湖南省公布的現代物流暫行標準中:將醫藥公司分為省、市、縣三級,倉庫面積最高5000平方米,要求投入一定的自動分揀系統、RF、電子標簽、溫濕度監測儀等。仔細研究該文件后,就會發現該標準大大低于國家局2008年底GSP征求意見稿的內容。
據悉,因為意見不統一,湖南省的該標準暫時還沒有正式發布。由于GSP標準是一項牽涉甚廣的系統工程,國家局先后幾次征求多方意見后,新版GSP草案也幾易其稿。目前,2009年12月最新的GSP標準草案已經成型,企業焦急的心情也稍稍緩了一緩。
企業思緒膠著
筆者為許多醫藥企業提供過現代醫藥物流建設咨詢服務,清晰地感受到目前國內大多數醫藥公司在物流建設上是有想法的,但是很模糊,在建設過程中幾乎沒有自己的主見,實施過程多變。
目前,醫藥企業建設現代醫藥物流中心,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企業以圈地、炒作為主,借醫藥物流的旗號更方便地獲得土地資源和政府各類政策的扶持。
第二種是企業有相對清晰的產業政策,希望建設現代醫藥物流中心,并且要在該中心內從事藥品生產、第三方物流、商業批發等諸多業態。
第三種則是企業建設現代醫藥物流中心以滿足自用為主,但是希望能通過現代醫藥物流認證,投入也不要太大。
而事實上,上述三種心態在大多數醫藥企業中都呈現復合狀態,因此,許多醫藥公司的老總在決策和實施過程中很是矛盾,知道現代物流一定要建設,但是又不知道這個投資該如何花,導致了部分企業在決策之初將項目定位得很高,一定要求“國內最先進”,但是在實施過程中卻很“摳門”,摳不該省的投資,使整個項目做成了“四不像”。
筆者在項目過程中,也碰到有的醫藥公司老板很“精明”,將咨詢或者分揀系統、WMS系統等要花大錢的項目“一女多嫁”:許諾給多家供應商或設計單位,誘使對方相互殺價。事實上,這種做法恰恰違背了誠信經營的道德準則,往往容易造成幾個供應單位互相串標,協同獲取項目的惡果;還有的醫藥企業,已經聘請了咨詢機構出具建設方案,但是一遇到咨詢師與企業自身意見不統一時就到處去請教別人的意見,試圖證明自己的觀點,而這種企業往往請教的都只是精通于WMS系統、ERP系統或者專長于分揀系統制造的單位,根據一些片面的意見而否定咨詢單位的重大設計。這種做法無益于整個項目的成功。
配套企業魚龍混雜
這里的配套企業,是指提供咨詢服務、生產自動分揀系統、WMS系統、電子標簽等物流軟硬件設施設備的企業。從企業長期的疑問咨詢可知,中國目前的配套企業魚龍混雜。
首先,我們來看咨詢單位。現在許多醫藥企業建設醫藥物流中心都是直接請當地的醫藥設計院出具建設方案的,但醫藥設計院最拿手的是設計制藥廠房,結果企業建設出來的藥品倉庫就是樓層式的廠房建筑;還有些咨詢機構,過去是給商業公司提供物流中心規劃設計的,現在突然轉型做醫藥企業的物流設計,許多方案看似合理,其實卻連基本的GSP和其他有關法規都違背了。試問,這種咨詢機構又如何幫助醫藥公司通過現代物流的認證?
其次,還有一種是提供所謂“交鑰匙”工程的集成單位,明明擅長的是項目管理,卻拼命要爭取項目總包,然后再如二道販子般地把客戶的自動堆垛機、自動分揀系統、WMS系統等子項目倒騰出去。更有甚者,明明自己的設計方案不符合新版GSP相關要求,還告訴客戶肯定能過關。這些單位,看似注冊資本很大,其實大多是些皮包公司,自身根本沒有生產線。當然,最關鍵的是這些機構大量采用國外的品牌物流軟硬件設備,增加了項目的總投資。
總的來說,筆者不主張中小企業在物流建設項目中盲目選用國外的軟硬件設施設備,這樣只是增加了無謂的投資成本,實質性好處卻難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