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魏橋集團民間自辦電廠、自建電網,打破電網公司的壟斷,平均電價水平要比國網低1/3以上,讓當地企業和居民用上價格更低的電,為民間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更大的活力。但電力行業人士認為,如果沒有政府的支持和商業力量作基礎,魏橋模式在其它地區難以復制。(5月15日《21世紀經濟報道》)
現在的供電用電問題,一方面是供應之爭,很多地方每年都會發生“電荒”,缺電嚴重,同時,一些地方又時常發生“窩電”,大量電力輸送不出去,被窩死在當地,曾有媒體報道說湖北恩施每年就有三億度電被窩死;另一方面,是價格之爭,無論是居民用電,還是商業用電,都覺得價格偏高,同時,發電企業總是一再擴大虧損,要求上調電價,發改委也多次表示目前電價整體不具備下調的基礎。
自建電廠打了漲電價鼓吹者耳光
問題的癥結,山東魏橋集團已經為我們揭開了一角。雖然發改委規定,電網公司不可獲取高額壟斷利潤,但在具體實施中,卻并非如此。除了山東魏橋集團證明了可能存在暴利之外,早在2008年的廣東省物價工作會議上,時任廣東省副省長謝強華就指出:電網的資產回報率高達11%,大大超過了國際上6%到8%的平均水平,利潤空間太大,根據“保障合理回報,防止獲取高額利潤”的原則,工業和居民電價都有全面下調空間。2012年5月8日,廣東省物價局又核減了廣東電網成本80.28億元。
魏橋模式讓我們看到的是市場的力量。它說明,即便燒著一樣貴的煤炭、用著低效率的機組,市場可以為我們提供比國有企業更低的電價,我們本可以支出更少的電費。
無論國家發改委拿出多少漲電價的理由和方式,魏橋鎮的低電價都是給了“為漲電價鼓吹者”們一記響亮的耳光。
不能讓武斗成為電力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事實上,地方獨立于兩網之外的供電企業,并非魏橋一家。
媒體近日報道了陜西地方電力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陜西省分公司之間發生的武斗,這是4年來雙方發生的第二次激烈沖突。
陜地電此番暴力驅趕國家電網職工正常作業,并非孤案。早在2008年,陜地電咸陽市長武縣供電分公司就與國家電網公司發生過類似案件。
“如果不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目前所剩無幾的地電公司面臨的是能堅持多久的問題。”
在“廠網分開”之后,發電企業的工程造價和效率都有了大幅提高,但在針對電網改革的“主輔分開、輸配分開”卻推進緩慢,其效率的提升也與改革進度相當。
業內專家對本報記者稱,蒙西電力、陜西地方電力集團(下稱“陜西地電”)的實際工商業電價比國家電網公司要低一倍。而工商業電費占全部電費的85%,其中工業占70%、商業占15%。只此一項,國家電網公司的進入,就意味著當地工商業生產要承擔比地方電力公司多一倍的電價成本。
以蒙西為例,該地區素有“電價洼地”之稱,其以前工商業電價每度電3毛多,最近漲到4毛多,而蒙東的工商業電價則要每度電8毛多。這是地方政府支持本地電力公司發展的主要原因。
但是如果每次都依靠“武斗”,才能讓電網企業妥協,那么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將怎樣發展下去,則是決策者們最應該考慮的問題!
魏橋模式或難以打破電網壟斷
是不是壟斷至少要看兩點:一是,得不排斥新的電網公司的誕生,也不排斥電廠自建電網,所以能源公司的積極性較高,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電力供應;二是調度中心和交易中心是不是分別獨立于電網體制外,是純粹獨立的機構,確保不會形成內部交易,也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壟斷的電網公司不能獲取高額壟斷利潤。
專業人士之所以認為魏橋模式在其他地區難以復制,是基于以下的原因,一是強勢的電網公司不排斥;二當地政府的支持,能拿到項目;三是魏橋集團本身的優勢,充足的資金、穩定的用電量等。實際上,如果要復制魏橋模式,第三個因素是次要的,關鍵在于前面的因素。實際上,在國家兩大電網公司的壟斷格局已經形成的情況下,允許競爭,不僅不會損害兩大電網公司的利益,反而會因為“鯰魚效應”,讓壟斷電網的服務質量更高。
目前,改革電力體制,破除電網壟斷,已經不再僅僅是民間呼聲了。早在2007年國家電監會發布的《電力監管年度報告(2006)》,就指出“我國電力工業要由傳統的垂直一體化壟斷結構向競爭性市場結構轉變”。在2011年11月,醞釀已久的《輸配電成本監管暫行辦法》開始施行,一直被坊間認定為電網企業“黑匣子”的輸配電成本被強制公開。同時,電監會還表示,要抓緊實施電力體制改革的第三步“輸配分開”和第四步“競價上網”,欲破電網壟斷之意明顯。在這種大背景下,魏橋模式的出現,是一個很好的現實案例,不應該讓其成為孤本,而應允許和鼓勵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