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特朗普政府7月10日發布消息稱,法國出臺的針對IT企業的“數字服務稅”不公平地瞄準美國企業,因此啟動調查。如果認定為不當,有可能討論采取包括關稅在內的制裁。在圍繞數字稅的國際討論正在推進的背景下,美國此舉被認為意在迫使單獨率先引進的法國撤回決定,牽制各國。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已根據《貿易法》301條款啟動調查。《貿易法》授予了對外國的不公平慣例采取單方面措施的權限。其中規定,如果認定屬于歧視、限制了美國企業的業務,將啟動雙邊磋商,如無法解決,將啟動包括額外關稅在內的制裁措施。調查時間最長為1年。
法國的數字稅法案將以在世界范圍具有7億5千萬歐元營業收入、在法國國內擁有2500萬歐元以上營收的IT企業為對象,對在線廣告等營業收入征稅3%。歐盟(EU)放棄了引進同樣制度,而法國力爭單獨實施征稅。
《人民日報》7月3日報道,法國參議院日前投票通過向大型互聯網企業征收數字稅的法律草案。
根據該草案,自2019年1月1日起,谷歌、亞馬遜、臉書等30余家全球數字業務營業收入不低于7.5億歐元,同時在法國營業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的互聯網企業將被征收相當于其在法國營業額3%的數字稅。
法國經濟與財政部長勒梅爾表示,征收數字稅是法國發出的一個強烈信號,即法國追求財政公平。
2018年3月,歐盟委員會提議歐盟各國統一對互聯網巨頭按其營業額的3%征稅,以打擊這些企業利用歐盟稅法漏洞將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國家。法德英等國對此全力支持并積極游說,但遭到丹麥、芬蘭、愛爾蘭、瑞典等國的抵制。這些國家由于企業稅率較低而吸引大量國際互聯網企業向其轉移利潤。相關議案在歐盟財長會上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