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沈陽
機床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沈陽機床)稱于當年11月16日收到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沈陽中院)的《民事裁定書》,沈陽中院裁定終結沈陽機床的重整程序。
8月16日,沈陽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并指定沈陽機床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公司管理人。
11月13日,沈陽機床召開了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最終表決通過《沈陽機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開了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沈陽機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
12月20日,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與沈陽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正式重組沈陽機床集團和沈機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