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簡稱《通知》),就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文件一經發布,即引發市場各方廣泛關注。接受采訪的專家表示,相關改革舉措既立足當前,保障
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又著眼長遠,服務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此舉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專家分析,此次改革特別強調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物價水平和通脹預期整體影響有限。
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改革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從當前看,改革有利于進一步理順“煤電”關系,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從長遠看,將加快推動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建設發展,促進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并將對加快推動發用電計劃改革、售電側體制改革等電力體制其他改革發揮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要求,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關鍵舉措,是加快電力市場建設發展的迫切要求,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
《通知》明確了四項重要改革措施:
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電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反映在A股市場上,截至10月12日收盤,新中港、金房節能拉升封漲停板,贛能股份、杭州熱電、深南電A、華通熱力、節能風電、南網能源、內蒙華電等多只電力股集體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