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項目意向選址地位于深圳市寶安區[石巖東片區]法定圖則01-03-02地塊、01-03-04地塊。為解決重點產業項目用地需求,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結合寶安區產業發展布局規劃,現就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項目提出如下重點產業項目遴選方案...,裝置,新能源,變頻,工業,半導體
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項目意向選址地位于深圳市寶安區[石巖東片區]法定圖則01-03-02地塊、01-03-04地塊。為解決重點產業項目用地需求,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結合寶安區產業發展布局規劃,現就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項目提出如下重點產業項目遴選方案:
一、項目名稱
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
二、意向用地單位
深圳惠科半導體有限公司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當前社會正處在由工業社會向信息社會轉型的過渡時期,半導體產業與半導體技術,是信息社會發展的載體與動力。其中功率半導體是電子裝置中電能轉換與電路控制的核心。近年來,功率半導體的應用領域已從工業控制和消費電子拓展至新能源、軌道交通、智能電網、變頻家電等諸多市場,行業市場規模呈現穩健增長態勢。據Omdia數據統計,2021年全球功率半導體市場規模為441億美元,預計到2024年將突破500億美元;2021年國內功率半導體市場規模為159億美元,到2024年有望達到190億美元。中國是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導體消費國,占據全球功率半導體超過30%的需求,功率半導體國產替代空間廣闊。
本項目圍繞新型大功率半導體以及綠色新能源進行布局,契合國家“綠色轉型”和“數字轉型”的重大發展戰略。該項目對產業升級和在半導體領域早日實現國產化替代,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通過規劃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項目,將加速功率半導體與新能源、軌道交通、智能電網、變頻家電等領域及其新技術、新產業的融合,補足深圳芯片產業鏈中的制造短板,吸引優勢企業打造生態集群,對加速寶安區成為半導體產業創新高地、打造擁有核心技術的半導體產業集群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項目意向用地單位在深圳現有4塊自有用地,總用地面積約11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約31.21萬平方米;項目意向用地單位增資擴產需求較為強烈,但現有生產空間的建設指標及防震等級等無法承載半導體產業。
(二)可行性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深圳市培育發展半導體與集成電路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中明確在寶安和龍華區打造從材料到芯片制造到器件應用完整的寬禁帶半導體產業鏈條。因此,功率半導體產業未來的發展前景廣闊,該項目的建設符合深圳市產業發展導向和寶安區產業發展定位。
意向用地單位有著一定的產業基礎和技術、人才儲備。在功率半導體領域,有較為成熟的研發體系,制造體系和市場能力。本項目以建設新能源大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為目標,整合半導體材料制造、芯片制造、芯片封裝以及終端應用等半導體各產業環節,打造半導體全產業生態鏈。
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后,將帶動行業的上下游發展,助力寶安區打造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集群;項目的建設能夠補充寶安區產業鏈,實現全產業鏈自主可控;項目還將有效聚集各類功率半導體領域人才,不斷完善寶安區的新能源人才結構,積極推動寶安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特色硅基材料的生產、芯片制造及封裝的生產基地。
(四)初步建設規模:根據項目建設規劃,該項目建設用地面積6.08萬平方米,容積率為2.8,計容面積17.024萬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其中生產廠房面積11.9168萬平方米,配套設施面積5.1072萬平方米(以規資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要點為準)。
四、產業準入條件
(一)產業類型:戰略性新興產業之A04新材料產業。
(二)生產技術:
1.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擁有晶舟、擴散設備及半導體器件制造方法的技術。
2.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擁有耐高壓芯片制造方法的技術。
3.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擁有快恢復芯片制造方法的技術。
(三)產業標準:
1.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上年度在寶安區納統的產值超過100億元。
2.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擁有功率器件相關專利50項以上。
(四)產品品質:
1.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從事功率半導體行業3年以上。
2.競買申請人或其關聯公司通過IATF16949:2016認證。
(五)項目投入產出效率:
1.投產時間:項目用地的開工竣工時間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時間為準,應于項目竣工驗收后1年內投產。
2.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建設用地面積)不少于3.28億元/公頃,即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低于20億元。
3.產出效率:用地產出(項目年工業產值/項目建設用地面積)不少于44.41億元/公頃,即投產后每隔5年、出讓期屆滿前1年的年均總產出不低于270億元。
4.產值能耗:項目投產后產值能耗(工業綜合能源消費量/工業總產值)每年均不高于0.137噸標準煤/萬元。
5.稅收強度:項目投產后稅收強度(年均納稅額/項目建設用地面積)平均不低于1400萬元/公頃,即年均納稅額不低于8512萬元。納稅額=稅務自繳稅款總額+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稅額調庫。
以上所需核算指標基礎數據是指競買申請人及其關聯公司納入寶安區統計核算的數據。關聯公司的認定應滿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重點產業項目遴選和監管有關規定的補充通知》附件中第二條“關聯公司認定標準”的規定。
五、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規模:6.08萬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為準)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業用地(M1)
(三)建設規模:17.024萬平方米(以土地出讓合同準)
(四)土地供應方式:“帶產業項目”掛牌出讓
(五)期限:30年
(六)權利限制:
1.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價與建筑物的殘值之和,應以宗地內的所有建筑物進行抵押,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不得轉讓、不得出租。
2.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或者變賣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次受讓人應當承接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產業發展監管協議規定的受讓人責任及義務,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條件不變。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又無符合條件的次受讓人的,其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構)筑物由區政府回購。
3.項目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不得以股權轉讓或變更的方式變相轉讓。
(七)競買資格條件:
1.競買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人企業。
2.競買申請人應當符合《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里規定的遴選要求,并通過重點產業項目遴選。
六、環境保護要求
在生產過程中,粉塵、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排放和產生符合國家、省、市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
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深府規〔2019〕4號)及《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延長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規〔2024〕1號)的有關規定,現對《寶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導體產業基地重點產業項目遴選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時間從2024年8月7日9時起,至2024年8月13日18時止(5個工作日)。如對該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通過電話、郵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
電話:88125579(市工信局)、27784143(寶安區)
電子郵箱:gytzcxc@gxj.sz.gov.cn(市工信局)
bajcjbgs@baoan.gov.cn(寶安區)
通信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區C3145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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