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電站投資風險類指標
國家能源局對全國各區域的光伏電站投資開發市場進行檢測評價,該監測評價結果也將對該地區獲得的新增電站建設規模直接掛鉤。據了解,風險評估關乎3項指標,分別為:
1.保障小時數完成程度指標,主要評價當地是否達到了國家規定的保障性收購小時數要求。存在多個電網公司或多個可再生能源發電標桿上網電價的省級區域,可分區評價。
2.市場消納風險指標,主要依據可再生能源限電情況評價當地光伏
電力消納風險。
3.
新能源參與電力交易程度指標,主要評價當地政府電力運行管理部門、電力交易機構、電網公司要求新能源發電項目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電量占其發電量的比例以及交易結果的降價幅度。
由此可見風險評估主要以該區域對光伏電力保障性收購工作的完成程度、限電情況、當地電力交易環境進行評估,也就是說最主要的是評估該地區對光伏電力的消納能力。根據評估結果,風險等級分為高、中、低三個等級,各區域被劃分的等級統計如下:
高:寧夏、青海海西、甘肅(Ⅰ、Ⅱ類資源區)、新疆(Ⅰ、Ⅱ類資源區)、陜西Ⅱ類資源區(榆林、延安)
中:內蒙古(Ⅰ、Ⅱ類資源區)、黑龍江、吉林、遼寧、四川、云南、河北Ⅱ類資源區(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
低:北京、天津、山西Ⅱ類資源區(大同、朔州、忻州)、青海除Ⅰ類外其他地區(除海西外其他地區)、河北除Ⅱ類外其他地區(除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外其他地區)、山西除Ⅱ類外其他地區(除大同、朔州、忻州其他地區)、陜西除Ⅱ類外其他地區(除榆林、延安外其他地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貴州、西藏
由以上統計可以發現,Ⅰ類資源區中又只有內蒙古Ⅰ類資源區(除赤峰、通遼、興安盟、呼倫貝爾以外地區)幸免被評為高風險等級,其他Ⅰ類資源區全部被評為高風險等級。Ⅱ類資源區中陜西Ⅱ類資源區(榆林、延安)被評為高風險等級,另外Ⅱ類資源區中內蒙古Ⅱ類資源區(赤峰、通遼、興安盟、呼倫貝爾)、黑龍江、吉林、遼寧、四川、云南、河北Ⅱ類資源區(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被評為中等風險等級。Ⅱ類資源區中被評為低風險等級的為北京、天津、山西Ⅱ類資源區(大同、朔州、忻州)、青海除Ⅰ類外其他地區。Ⅲ類資源區的風險等級全部為低風險等級,包括河北除Ⅱ類外其他地區(除承德、張家口、唐山、秦皇島外其他地區)、山西除Ⅱ類外其他地區(除大同、朔州、忻州其他地區)、陜西除Ⅱ類外其他地區(除榆林、延安外其他地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貴州、西藏。
綜合來看,低風險等級的區域幾乎全部是Ⅲ類資源區,而Ⅰ類資源區風險等級幾乎全為“高”,Ⅱ類資源區風險等級大多為“中”。少部分Ⅱ類資源區風險等級為“低”,這部分區域是低風險等級區域里面太陽能資源相對較好的地區,或將吸引更多投資。